联邦技术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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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所有联邦技术移民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达到移民申请最低要求67分,才有资格申请; (2)主申请人的英语听说读写均需达到加拿大语言标准CLB 7级或以上(如果换算成雅思G类的分数,则听说读写这四个单项中每个单项都不能低于6.0分); (3)如果申请人的学历是在加拿大境外获得,在递交材料前需在加拿大联邦移民局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学历认证。 以下为五家加拿大联邦移民局认可的学历认证机构: (1)比较教育服务处:多伦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Comparative Education Service:University of Toronto School of Continuing Studies); (2)加拿大国际证书和资格评估处(International Credential Assessment Service of Canada); (3)全球教育服务处(World Education Services); (4)加拿大医疗协会(Medical Council of Canada); (5)(4)加拿大药学检验委员会(Pharmacy Examining Board of Canada); 二. 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评分标准 (总分 100 分, 及格分 67) 1 . 教育程度( 最高 25 分 ) 博士 学位 25 分 硕士学位 23分 有两个学位,或者两个大专 / 职业技术 / 学徒证书(至少 其中一个是3年以上学制) 22 分 四年本科学士学位,或者三年学制大专 / 职业技术 / 学徒证书 (Post-Secondary) 21 分 两年学制大专/ 职业技术 / 学徒证书 (Post-Secondary) 19分 一年学制大专/ 职业技术 / 学徒证书 (Post-Secondary) 15 分 高中学历 5 分 • 备注 (1):所有加拿大境外学位或者学历证书都需要通过加拿大移民局指定的认证机构的认证。 2 . 语言能力( 最高 28 分,英语和法语) 设置了门槛线,主申请人的第一语言(一般是英语)必须至少达到加拿大语言标准(CLB/NCLC) 第7级(按照雅思G类的标准,即听说读写这四项每个单项全是6分),低于这一标准的申请者不可以提出申请。 第一语言 (最高 24 分) 高级水平 24 分(听说读写 各 6分),加拿大语言标准(CLB/NCLC) 第9-12级 中级水平 20分 (听说读写 各 5 分),加拿大语言标准(CLB/NCLC) 第8级 门槛线 16 分 (听说读写 各 4 分),加拿大语言标准(CLB/NCLC) 第7级 第二语言 (最高 4 分) 加拿大语言标准(CLB/NCLC) 第5级 加拿大语言标准(CLB/NCLC)各级别和雅思(G类)分数的对照表,请点击进入: 3. 工作经历 (最高 15 分) 工作必须是在加拿大职业大典(NOC)中0,A,B类别的工作。 1年相关技术工作经历 9 分 ; 2 - 3年相关技术工作经历 11分; 4 - 5年相关技术工作经历 13 分 ; 6年以上相关技术工作经历 15 分; 4. 就业安排(最高 10 分) 经加拿大人力资源部(HRSDC) 核准的加拿大工作职位 10 分 • 备注 (1):有些例外情况不需要加拿大人力资源部(HRSDC)的 核准。 5. 年龄 (最高 12 分) 在 18-35 岁 12 分,每超过 1 年或减少 1 年减 1分 ,当超过47岁,则为0分。 6. 适应能力 (最高 10 分) 1. 配偶的语言能力达到加拿大语言标准(CLB/NCLC) 第4级 5分 2. 主申请人在加拿大至少 1 年经批准的全职工作经历(持有效工作签证) 10分 3. 配偶在加拿大至少 1 年经批准的全职工作经历(持有效工作签证) 5分 4. 主申请人或者配偶在加拿大完成至少 2 年全日制高中以上受教育经历 5 分 5. 主申请人有就业安排 ( 符合上述第四项条件的工作 ) 5 分 6. 主申请人或者配偶的加拿大直系亲属关系(18岁以上) 5分 *以上总分 100 分, 及格分 67 三.申请过程
免费评估,确认是否符合条件--->与事务所签署代理协议书--->事务所资深移民专家根据申请者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申请方案--->事务所专家指导申请者准备相关的申请文件--->事务所专家制作,审核全套申请文件并递交加拿大使领馆--->是否需要面试--->是--->事务所资深移民专家提供专业化面试辅导--->面试通过--->通过体检--->申请人获得加拿大政府签发的全家永久居民签证(加拿大绿卡)。 四.我们提供的服务
(1) 按照申请人个人背景,准备详细的移民申请所需要的文件清单和重要文件的样本; (2) 按照加拿大工作市场的要求,确定申请人的职业定位,同时为申请人撰写或者指导申请人撰写原来和现在雇主的工作证明信。如果申请人不方便获得雇主提供工作证明信,我们将写信向移民局解释原因,并指导申请人用移民局认可的文件代替; (3) 指导申请人办理加拿大境内和境外学位或者学历认证; (4) 指导申请人办理所居住国无犯罪记录证明; (5) 撰写提交给移民局的报告,对申请人的综合能力进行一个全面的测评,同时对申请人将来在加拿大的职业前景进行规划; (6) 所有移民材料的整理,最大可能地使申请人能免除移民面试; (7) 为申请人填写一整套移民申请表格; (8) 如果需要面试,将为申请人准备面试材料,同时提供面试辅导; (9) 申请人获得移民签证后的一些后续服务,包括登陆安排,办理枫叶卡和健康卡,办理银行帐户等; 五.相关费用
加拿大政府收取的申请费和登陆费(RPRF) 申请费 主申请人-----------------------550加元 配偶及22岁以上子女-------550加元 22岁以下子女----------------150加元 登陆费(RPRF) 主申请人----------------------490加元 配偶----------------------------490加元 22岁以下子女----------------------------免费 六.2008年到目前为止加拿大技术移民的政策变化 1. 2015年1月1日,加拿大联邦移民局实行EE(Express Entry)新政。 2. 2014年4月23日,加拿大联邦移民局公布了2014-2015年度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 50类紧缺职业类别名单和5个学历认证机构名单 ,从2014年5月1日开始接收新的申请。 3. 2013年4月18日,加拿大联邦移民局公布了2013-2014年度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 24类优先职业类别名单和4个学历认证机构名单 ,从2013年5月4日开始接收新的申请。
4. 2012年8月17日,加拿大联邦移民局公布了新移民法实施细则,联邦技术移民将按照新的评分标准,预计从2013年初开始执行。 5. 2012年7月1日: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除了博士申请类别和有雇主安排的类别以外,暂时中止6个月,2013年初重新开始申请。 6. 2011年7月1日:从2011年7月1日起到2012年6月30日止,没有加拿大雇主雇佣的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申请人,加拿大移民局公布接收申请总额为1万人,职业类别仍为29类不变,每个类别只接收500人,收满为止。 7. 2010年6月26日:对于联邦技术移民申请人,如果你在2010年6月26日以后递交申请,你的职业必须在移民局最新公布的29类紧缺职业之列。同时要注意的是,从现在开始往后的12个月内(2010年6月26日-- 2011年6月30日),加拿大移民局只批准总共两万(20,000)例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申请,而在这公布的29类职业中,每种职业的获批准总数不得超过1000例。当然有加拿大工作OFFER的申请人不在此要求之列。 8. 2008年2月27日:从2008年2月27日起,加拿大移民局开始针对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申请人实行38种紧缺职业类别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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