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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家庭团聚移民常见问题解答


所有18岁以上的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简称“担保人”)可以担保亲属和其他家庭成员移民加拿大。作为担保人的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必须在 10年 ( 配偶为 3 年 )内给予被担保人足够的经济支持。

*被担保的亲属包括:

(1)担保人的配偶(配偶的定义包括依法登记结婚的配偶,或者同居一年以上,且目前这种关系还在持续的配偶,也称为同居伴侣Common-law partner);
(2)担保人的父母或祖父母 (在申请父母的同时,父母未满22周岁的子女,或者虽满22周岁,但在22周岁前就在学校全职读书,且在申请的时候仍然在学校全职读书的子女也可以作为被担保人);
(3)担保人未满22周岁的子女(包括领养子女),或者虽满22周岁,但在22周岁前就在学校全职读书,且在申请的时候仍然在学校全职读书的子女;
(4)担保人18 岁以下的未婚并成为孤儿的亲属,包括领养的子女, 兄弟姐妹,侄子或者侄女,外甥或者孙子女等;
(5)如果担保人是单身一人在加拿大,且也无上述任何亲属可以担保,则担保人可以选择担保任何一个他愿意担保的人;


一.夫妻、同居配偶以及22岁以下子女团聚移民申请:

加拿大公民及永久居民可以担保配偶和子女到加拿大团聚,以下是注意事项:

(一)在担保夫妻,同居配偶和子女团聚移民的时候,无任何收入要求。也即是说申请人即便没有工作和收入,也有资格申请以上类别的团聚移民。夫妻或者同居配偶关系的真实性是能否获得永久居民资格的关键;

(二)申请人如果是永久居民,在申请以上团聚移民的时候,必须已经身在加拿大境内,在整个申请期间申请人原则上也需要在加拿大境内居住;申请人如果是加拿大公民,在申请期间不要求一定要在加拿大境内居住,但必须表明在被担保人拿到加拿大永久居民资格后,有搬回加拿大居住的意愿。

(三)如果配偶和孩子已经在加拿大境内,则可以在加拿大境内申请永久居留;如果配偶和孩子在海外原居住地,则需循海外申请的方式申请移民签证。这二种申请方式的特点如下:

(1) 在境内申请配偶、子女永久居民的特点:
a.申请人在入表时必须表明合法入境,如果临时居民身份已经到期,仍有资格提出申请;
b. 境内申请永久居留分为二个阶段: 第一阶段由移民官决定是否准许申请人在境内申请; 第二阶段为处理核发永久居民身份的事宜,例如背景调查等;

(2)在境外申请配偶、子女移民签证的特点:
a.为了加快处理速度,申请人在入表时需要将担保申请、体格检查及签证申请三样文件一起呈报,故称为三合一申请方式;
b. 申请人不能挑选签证处,只能将申请文件交由负责居住地的加拿大签证处处理;


二.父母、祖父母和其他亲属团聚移民申请:

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假如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担保其父母、祖父母或者其他亲属移民加拿大。担保人需要具有的条件和审核方法如下:

(一)担保人的条件:
加拿大的担保人必须年满18周岁;加拿大担保人必须有足够的经济收入,并且达到移民部规定的最低收入标准(见附表)。

(二)担保人经济收入的计算:
移民部规定的收入标准每年2月公布,有效期一年,每年都根据通货膨胀进行调整;可以用于担保的收入是指从递交申请时往前推一年之内的全部税前收入,假如担保人有配偶而配偶也同意作为共同担保人,则配偶的收入可以加入这个总金额。但是要扣去失业失业保险金EI,联邦、省的一些资助项目下的收入等。家庭人数须包括加拿大的担保人本人、担保人的配偶及担保人的附属小孩再加上被担保的父母、祖父母及领养孩子的人数;担保人还要将以往曾经担保来加拿大但是担保期尚未过的人数都加在家庭人数上;在被担保人一方,必须包括被担保人的法定附属人,例如配偶等。例如,担保人曾担保配偶来加并育有一子,现已离婚,孩子判归配偶,但配偶来加未满三年,以前签署的担保协议仍未过期。在这种情况下,前配偶和小孩均须计入,担保人家庭人数仍应计算为三人。又例如,父母二人健在,但子女准备担保一人来加。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双方婚姻关系存续,仍然要按二人来计算人数。当您把所有应算入的人数都加起来,就得到了家庭的总人数。根据这个总人数即可在表中查得所需最低年收入。要说明的是,表中列出最低收入是指从申请之日往前推一年的全部税前收入。这些收入必须是实际收到的并向税局申报的收入。由于计算入表以前365天的收入比较繁复,新移民法允许担保人使用最近一期报税表上的总收入作为计算收入的依据。这对於过去一年报税收入已达到担保金额的人比较方便。

(三)申请程序:

(1)申请担保:如果确定担保人的收入比对家庭人数合乎表中最低收入的标准,担保人可以向移民局的担保中心递交担保申请书,申请中须附上与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与父母的担保协议书,承诺在报到后十年之内负责父母的基本生活所需等,如果父母在此期间领取福利金的话,政府将会向担保人追讨。递交担保申请书后,要等待18-22 个月才能得到批准。

(2)入表申请移民签证:收到担保批准信后,需将父母的移民申请文件寄往父母居住国的加拿大签证处申请移民签证。目前台湾居民可寄往台北经贸办事处的签证处;香港,澳门居民以及大陆海南、福建、广东、广西四省居民可寄往香港签证处;大陆其他省市可以寄往北京签证处。

(3)经过2年左右的等待,签证处发出体检表,完成背景调查等,一切没有问题再发出签证;根据目前的进度来看,父母团聚从申请担保开始到拿到签证,需要等候4年左右才能完成审批过程。所以符合担保条件的申请人应该尽快、尽早递交申请,进入排队轮候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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