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登陆后续服务 (Post-landing Services)
==>加拿大移民登陆后常见问题解答对每一位新移民来说,在一个崭新的国家,开始一种崭新的生活,是既令人感到兴奋又使人觉得不安的事。因为他们在一个新的国家里,既得到许多新的机遇同时也面临许多新的挑战。 作为一个移民机构,我们不仅帮助您得到移民签证,而且也为您提供移民后的后续服务。 一.新移民安置服务 (1)在您刚刚踏上加拿大这块国土时,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寻找住处。不论您想租房还是买房,我们都会为您提供这方面的全套服务。在为您选定住处之后,我们会协助您开通水电及电话。此外,如果您有小孩随您同来,我们还将为孩子联系就近的学校。 (2)每一个加拿大人都应有社会保险号码,所以作为新移民,申请社会保险号码也是落地后应立即办理的。本公司会指导您填表并协助您申请。 (3)在加拿大您需要开设银行帐户,加拿大有皇家、蒙特利尔、国家、 TD 等几大银行,我们会根据您的居住地和您的开户需要帮您选择。 (4)加拿大人享受世界上最好的公费医疗保健制度,但您需要有健康卡才可以看医生,本公司会为您申请健康卡提供咨询、翻译等服务。之后我们会协助您寻找家庭医生,解除您就医的后顾之忧。 (5)在加拿大几乎人人开车,所以驾驶执照几乎成了身份证,考取驾照也是定居在加拿大必要的一步,我们会为您准备考取驾照所需要的资料,并提供详细指导。拿到驾照后,如果您想拥有一部属于自己的汽车,我们会根据您的经济实力及个人需要帮您选定,使您买得放心,用得安心。 (6)要想尽快地适应加拿大的生活及社会环境, 新移民应尽快地掌握英语并能尽量地多参加这里的社会活动。我们会为您介绍免费的英语学习班以提高您的语言能力,同时还会介绍您参加这里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 二.加拿大公司注册服务 (一)、加拿大公司的形式 在加拿大,公司的所有制形式主要可以分成三种:个体公司(Sole Proprietorship)、合伙公司(Partnership)和有限责任公司(Corporation)。 1、个体公司 个体公司由一个人拿出资本,以其个人的名字或另取一个商号从事商业活动。 个体公司属于无限公司,即公司在不能偿付债务时,责任不局限于公司本身的资产,业主的其它个人资产,如房子、车子等都有可能被用于赔偿。 2、合伙公司 合伙公司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出资经营生意,也就是说,只要合伙人存在共同投资、共同管理、赢利分摊等关系,该公司就是合伙公司。合伙公司也属于无限公司。 3、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由两个人以上股东出资组成,就其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负债的公司。在有限公司里,公司的资产与股东的个人资产是彻底分开的,有限公司的责任仅局限于公司本身的资产。因此对于股东而言,风险只在现有的股本投入,无需付个人的责任。但是在某些特定的场合,“责任有限”仍有例外。如根据税法,倘若有限公司不交税或交不起税,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董事)应负个人责任。 (二)、公司注册的程序和相关注意事项 无论是公民、移民或短期访问者,只要能在加拿大合法居留的人并能提供本地地址的都可以注册公司。但原则上,有限公司要求董事人数至少有50%应长期居住在加拿大。在加拿大注册公司没有资本的限额。 1、注册无限公司 无限公司(个体公司和合伙公司)注册,手续比较简单,只要在省工商部门填一张申请表即可。个体公司如果用自己的名字从事活动,甚至可以不用注册。但同时,无限公司也有许多问题: (1)有限的公司注册期 无限公司虽然责任无限,但公司注册期限却是有限的,如安大略省有效期为五年。 (2)所得税较高 (3)与个人过于紧密的关系 无限公司与业主个人紧密相连,一旦业主个人决定退出、退休或死亡,公司需存在下去需另行注册并由此会带来相关的税务结果。 (4)承担责任的无限性 合伙公司的任何合伙人都可以代表公司,所以任何一人的都可能给其他人带来麻烦,而且承担的责任是无限的。 2、 注册有限公司 (1)注册程序 A、查名,并提供查名报告 在加拿大,有专门从事这种服务的公司。有限公司的名称应带有“Ltd.”,“Limited”,“Corp”,“Corporation”,“Inc.”,“Incorporated”。 B、提交查名报告和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须包括公司的名称、注册办公地点、董事人数、首批董事、股份特点、业务和公司发展上的规定等基本规章。 C、提交确认报告 公司必须在注册后的60天内提交确认报告,确认公司的董事、办公地点等项目。 (2)有限公司的优势 较之无限公司,有限公司的注册虽然比较复杂,收费也较高,但却有很多明显的优势: A、在税收上可以享受政府给予的优惠待遇; B、利用责任有限的原则,保护个人资产; C、股份制可以为企业筹集资金,是扩大资金的很好的途径; D、在卖公司股份(小公司)时,如果有资本增值,可以享受多至50万加币的免税额度; E、有限公司可以无限期地存在下去,同时股权也可以灵活地进行交易或由后代继承。 三.加拿大永久居民枫叶卡更新服务 本公司为已经满足居住要求或者未满足居住要求的加拿大永久居民提供枫叶卡更新服务。 根据有关资料显示:加国有200万人曾领取俗称“枫叶卡”的永久居民证,第一批领卡人5年有效期于2009年已届满。根据现行移民法,永久居民未依规定在任何5年时间内,在加拿大住满2年,将因此丧失移民资格。这一条例令到很多准备换枫叶卡的永久居民,担心资格是否会被取消。 移民部解释,旧版移民法中有关“申请人没有放弃加拿大意图”的条款已经不存在, 亦即是未实际在5年内住满2年的永久居民,不能再向移民部以没有放弃加拿大为理由,申请延续其永久居民的资格。移民部在最新给抵加移民的指引当中,特别说明有关现行移民法中,对于永久居民居住时间的规定,并且将新法与旧法不同之处,用方框圈出,提醒新移民必须注意。一旦永久居民无法住满规定时间,如果永久居民人在加拿大,移民部官员可以发出离境令 (departure order),要求该名已无资格的永久居民,自动离境。收到离境令的人士,依法可以在30天之内提出上诉,如果不在期限内提出上诉,则以后不得再上诉。如永久居民当时是在海外,移民部官员将会写信告知其永久居民资格已经丧失,事主收到信后,可在60天内向移民部提出上诉。通知信中会附有如何上诉的指示。移民部的指示说,人在海外的永久居民若要返回加拿大参加上诉聆讯,那么海外的签证办事处会发给该人士一次使用,返回加拿大所需的旅游文件。 根据移民法规定,未能依规定居住的持卡人,除了以下三类特殊情况以下,将无法再持有永久居民资格。 (1)不在加国的期间,有具公民资格的配偶陪伴在海外;或是 (2)受雇于加国企业或是加国政府;或是 (3)配偶是永久居民,但受雇于加国企业或是加国政府。 以上三类人,他们不会因人不在加国居住丧失身分,但在海外居住时间,并不能计算在申请成为公民所需时间。 四.加拿大永久居民美国签证服务 加拿大的永久居民,除了英联邦国家公民以外,如要进入美国均需申请签证。不过,除按普通签证程序申请签发的签证外,另外有一种类别编号为BCC的签证,专门签发给加拿大的“落地永久居民”。该签证多次入境10年有效,供加拿大永久居民赴美国从事短期商务活动或旅游观光。 此外,本公司还帮助加拿大永久居民办理以下各类赴美签证: (1)B1/B2 (2)F-1/F-2 (3)H1/H4 (4)L1/L2 (5)J1/J2 (6)Trans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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