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加拿大移民局发布的最新移民动态和新闻
好消息:加拿大境内申请配偶移民将加速 2016年7月22日自从联邦移民在2014年12月22日宣布推出允许在境内等候配偶移民签证的申请人取得“开放式工签”政策后,境内配偶移民申请人数大幅攀升,导致个案积压严重。移民部获2500万元拨款专门用于增加审批名额,以期减少积压个案。 移民部内部文件显示,配偶申请个案积压问题严重,目前大部分只是维持在“接获申请”的阶段,就连第一步的审批程序都未能展开。移民部决定采取多项措施,采取新的处理措施,同时提供足够的配偶名额,以达到减少积压个案的目标,同时避免再出现新一批的累积个案。 据介绍,夫妻团聚移民是加拿大家庭担保移民中最常见的移民类别,占所有家庭担保类别移民项目的70%左右。 夫妻团聚移民申请条件是: 担保人(在加拿大一方)的申请条件: 18周岁以上 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 无刑事犯罪记录 具有一定的经济担保能力: 承诺承担配偶到达加拿大后3年的基本生活开销; 承诺承担子女到底加拿大后10年,或满22周岁前的基本生活开销 如果有以下情况,不能作担保人: (1)过去曾经没有履行担保协议中的条款; (2)即使法庭颁令也不支付抚养费或不提供支助; (3)领取政府财政支助(除因残疾外); (4)因以下行为被判有罪:性方面的犯罪、暴力犯罪、对亲戚的攻击造成身体伤害或者企图威胁实施这样的犯罪(视犯罪的类型、发生在多久之前以及犯罪记录是否被清除等细节); (5)曾经作为配偶、伴侣被担保移民加拿大(2012年3月之后递交的申请),取得永久居留权不足5年; (6)之前做过配偶团聚担保人,被担保人获得永居身份不足3年 (7)有在履行承诺书、偿还移民贷款、支付家庭抚养费方面违约; (8)宣布破产还没有过破产解除期; (9)被发出离境命令; (10)被拘留在拘留所、感化院和监狱; (11)其他情况。 被担保人申请条件: 配偶 年龄在16周岁或以上 无犯罪记录 符合加拿大移民体检要求 与担保人合法登记结婚(事实婚姻需1年以上) 子女: 年龄在19周岁以下 如果超过19周岁,需要证明从19周岁以前就因为身体或者精神疾病在经济上依赖父母 备注:如担保人申请移民时已经结婚或有子女,但是没有申报配偶和子女信息,或者已经申报了配偶和子女的信息,但是没有参加体检,配偶和子女不能申请团聚。 从上可以看出,加拿大夫妻团聚,对于申请人和担保人的要求很低,没有学历的要求,没有投资要求,没有语言要求,甚至没有要求资产证明,最主要的是要证明夫妻婚姻关系的真实性。 近年来,通过办理假结婚获得加拿大身份的人越来越多,加拿大移民部为了严打假结婚,对夫妻团聚移民的审核越来越严格,也有很多真实夫妻的申请人被拒签。 2010年,移民部修改条例,对于办理夫妻团聚移民的申请人,即使婚姻关系是真实的,但假如婚姻是以移民为目的,哪怕已经有子女,也同样可能会被拒签。 根据移民法规,境内申请配偶签证需经过两阶段审理程序,第一阶段是申请人与担保人的资格评估,目前平均审理时间约16个月;第二阶段则是申请人的医疗与背景调查,需时约八个月。也就是整个申请过程长达两年,但过去申请人因无工签,不能合法工作,只能仰赖担保人资助,衍生许多问题。而境外申请的审理周期约为13个月。 有很多身在加拿大是的申请者会选择通过向海外签证办公室递申请的方式,争取较快的审批时间,事实上通过海外申请的确有很多好处,但境内申请也有几个特有的优势是不容忽视,申请人要视本身的条件来选择哪一种方式。 在境内递交申请的好处是,在整个申请过程中,你的配偶可以留在加拿大等待申请结果,而不必与你分开。并且在申请初审通过后,你的配偶可以申请学习签证或工作签证,以便在等待移民签证的期间合法地在加拿大学习或工作。此外,在境内申请的成功率相对于在境外申请要高很多。 近年来移民部严厉打击假结婚。特别是针对中国南方假结婚情况较严重的现象,香港签证中心对夫妻团聚移民申请的审查异常严格,拒签率超过50%。而对于没有共同子女的夫妻,拒签率更高达80%。而在加拿大境内申请,由于夫妻双方居住在一起,往往能提供更多能证明婚姻真实性的文件,并且对配偶生活细节的了解也往往比分居两地的夫妻要多。即使申请人被要求面试,通过率也会比在境外申请高很多。 据了解,本地许多华裔申请者都是采用向境外递交申请的方式,尤其是年轻的新婚夫妇,被担保人当中很多因为自己本身有留学生身份,毕业之后有工签,所以也不用担心没有工作的问题。 全球最佳养老国家排行榜 加拿大赢得第十名 2016年7月20日 在退休保障的奥运赛中,北欧国家所向无敌。根据法盛全球资产管理公司19日公布的全球退休指数,挪威、瑞士和冰岛赢得全球最佳养老国家排行榜的第一至第三名,加拿大排名第十。 彭博资讯报导,挪威的综合得分为86%,和其他一些前十名国家一样,有强制的工作储蓄方案,要求雇主依劳工每年所得提拨2%至个人退休专户,但这其实还远逊于第六名澳洲,那里雇主负担的提拨率是9.5%。 挤入前十名的还有:新西兰、瑞典、澳洲、德国、荷兰、奥地利和加拿大。 在法盛分析的43国里,美国的综合得分为73%,居第14名。倒数十名则是垫底的印度,综合得分仅12%,然后是倒数第二的希腊,然后是巴西、俄罗斯、土耳其、中国(综合得分47%)、西班牙、赛普勒斯、墨西哥和葡萄牙。 这已经是法盛第四年制作全球最佳养老国排行榜,但今年主要聚焦已开发国家,不同于去年一口气比较150国,研究方法也略有改变,取五年实质利率和通膨平均值、而非去年的三年平均值来决定“退休财务”次指标的得分,从而影响总体排名。 这项次指标也看扶养比、银行不良贷款、通膨、利率、税负、政府负债和政府治理。例如美国的得分受“相当高的公债和逐渐增加的税务负担”所拖累,法盛在报告中指出,“由于婴儿潮世代达到退休年龄,长期而言支出走高似乎无可避免”。 值得关注的是利率走向,排名可能因此在未来几年发生变化。如果想买车或买房,低利是好事,但对靠固定收益过活的退休族来说,低利可就糟透了。目前挪威整体排名第一,但如果已然开始的降息脚步持续不歇,长期而言终将影响排名。 大部分财务规画师建议,工作者最好将收入的20%存入退休基金,但这对全球劳工而言是高难度目标。 移民部长宣布 今秋移民系统将有大改变 2016年7月19日 联邦自由党在去年竞选时曾承诺,将对移民政策做出调整,响应民情。联邦移民、难民及公民部长麦家廉(John McCallum)日前访问皮尔区时宣布,杜鲁多政府已经做好了准备,移民系统将在今年秋季发生重要改变。 麦家廉上周三(13日)时到访宾顿市和密西沙加市,与当地议员、代表等讨论加拿大的移民问题。他表示,现在移民系统最先需要改变的是加快家庭团聚移民的审理过程。 麦家廉说,现在让丈夫或妻子团聚的家庭移民类别需要等候大约两年的时间,这么长的等候时间是不能被接受的。政府现在正努力尽可能缩短这项类别的等候时间。 他还表示,由于自由党政府接手执政时,移民系统存在许多问题,他的团队一直在研究和制定新的、更好的政策。 对于麦家廉所指的即将发生改变的移民政策,将涉及到家庭团聚移民、技术移民、经济类移民以及访问者签证方面。这些政策都将在今年秋季时有所调整。 其中,麦家廉特别强调,希望让经济类移民、难民以及家庭团聚类移民更加合理,尤其是将帮助国际留学生在移民评分系统中获得更高的分数,方便他们成为加拿大的永久居民。 麦家廉说,国际留学生不但年轻、受教育程度高,而且英法语能力较强,是政府最希望吸收成永久居民的对象。加国政府将和澳大利亚、英国、美国等其他国家竞争,争取留下更多留学生。 加拿大福利有多好?简直令人发指 2016年7月17日
都说加拿大社会福利好,但究竟有多好? 好到荒唐令人发指的地步,想想也是醉了! 话说最近加拿大发生了一场官司,当事人是一名普通员工和政府,法官的判决令人震惊。 失业在任何一个国家都不是一件好事,但在加拿大却未见得,因为有EI呀! EI呢,就是Employment Insurance,也就是我们中国人常说的"失业保险"。顾名思义,就是当你在失业时(裁员或因一些非员工能主动控制的因素而导致失去工作时),你可以在一定时间内拿到政府的钱!(当然,这部分钱也有部分是你之前工作时所缴费用。) 但是,全世界各国失业人员能够拿失业保险金的规则是:不是主动辞职,不是因犯错被开除。 然而,奇迹无处不在,奇葩的加拿大人硬是打破了这一“铁律”。 故事是这样的...... 近日,有权决定是否发放失业保险金的加拿大失业金委员会,拒绝向一名主动辞职的员工发放失业金。 员工起诉,法官判定失业金委员会输了。 但是,失业金委员会表示不服,双方两度法庭相见,但两次官司失业金委员会都输了。 最令人惊奇的是,当事员工提出诉送的理由有两个: 1、我不喜欢现在的岗位,申请调岗被拒绝,所以我才辞职的,你必须发我失业金! 2、我上班时想去别的公司应聘面试,因为没时间所以我才辞职的!你必须发我失业金啦! 以上2条法官全部采纳,政府败诉! 加拿大政府失业金委员会认为那名员工没有合理理由辞职,因此不应向其提供失业金。 失业金委员会与那该员工在仲裁法庭上当庭对质,委员会认为,除了离职,当事人还可以采取的其他办法,就是一边继续留在现有工作岗位上,另外一边就去寻找别的工作。(这要是在中国公司早算吃里扒外了吧)! 而当事员工则不同意,他向法官称,一边工作一边求职的做法对他来说难以做到。在上班时间内,我如何抽空去参加招聘面试?不面试我怎么找到新工作? 他说:"我既不能向老板说实情,也不能去请假一天去参加面试(因为这样的面试会不断有)。我自己从不愿说谎欺骗老板,所以基于我的诚实才不得以辞职的。" 该员工还向法官说,他曾经向老板申请调去后勤部门做经理,但老板拒绝了。由于当初应聘时雇主对他职位的许诺没有完全兑现,这也是他辞职的另一个原因。 他说,自己最终找到了新工作,这是在他辞职之后全力投入求职才得以实现。 所以自己要求失业金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失业金委员会的拒绝是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的。 所以,综合所述,仲裁官认为,当事人在辞职之前就已经试图去找新工作,但却发现难以兼顾;他也向申请转部门,但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后勤经理工作后辞职,这完全合情合理合法呀!符合发放失业金的标准!政府败诉! 听到这个判决后,政府失业金委员会完全懵了! 他们认为,辞职至少要达到合理辞职的标准,需证明他的工作条件已经到了无法忍受的地步,他除了辞职没有其他的选择。但此案的当事人并不符合这一标准。 而显然,加拿大法官认为:"在工作中,员工因为期望落空辞职情有可原!" 于是失业金委员会不服,上诉!坚决上诉! 然而,这一切都是徒劳的。 最终,加拿大上诉庭仲裁官裁定之前判决并无错误。员工上班时间不能去别的公司面试是残忍的,因为失望辞职是完全合理的!。 失业金委员会的上诉被驳回。 好吧!加拿大福利真好,法官真贴心。
--------------------------------------------------------------------------------
|